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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不到三年,“互联网医美第一股”新氧为何寻求私有化? | 公司汇

新氧私有化建议书显示,本次拟定的收购价格为5.30美元/股,相较该公司两年多前登陆资本市场的13.80美元/股发行价大幅折让

上市不到三年,“互联网医美第一股”新氧为何寻求私有化? | 公司汇

距成功登陆纳斯达克至今仅过去两年多的时间,“互联网医美第一股”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新氧,Nasdaq: SY)萌生了寻求私有化的想法。

日前,新氧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联合创始人、董事会主席兼CEO金星初步的、不具约束力的私有化建议书,拟以每股美国存托股(ADS)5.30美元,及每股A类普通股6.89美元(每13股ADS相当于10股A类普通股)的现金,收购金星及其联属公司(买方集团)尚未拥有的新氧全部已发行A类普通股。

目前,新氧董事会已成立了一个由独立董事Zhaoxuan Yang(Charles),Chao He和Jiannan Wang(Harry)组成的专门委员会,评估和考虑上述建议书和建议交易。

一般而言,当公司提出私有化后,市场对其股价将出现上涨预期,由于持有股票的人不卖出,以及未持有该股票的人基于确定性收益而买进,该公司的股价最终会出现大涨。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新氧发出上述公告的11月22日,该公司股价的确如期大涨11.57%至4.82美元,但随后却连跌7个交易日。截至2021年12月17日收盘,新氧股价虽有小幅回升,但每股仅报价仅为3.31美元,相较公告公布日收盘价每股减少约1.5美元。

并且,本次拟定5.30美元的收购价格,相较该公司两年多前登陆资本市场时13.80美元发行价也大幅折让。新氧为何选择此时拟私有化?

股价表现不佳

成立于2013年11月的新氧,是一家在线一站式医美服务平台,主要通过来自医美服务提供商的信息服务费和预约服务费获利。2019年,新氧成功登陆纳斯达克,成为“互联网医美第一股”。

然而,自上市以来,该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表现一直不尽如人意,股价整体呈走低趋势,且在进入2021年9月后进一步跌至3、4美元/股,相较于此前22.80美元/股最高点,已缩水八成左右。与此同时,新氧的公司市值也距离上市时跌去七成,而较历史最高点蒸发了近20亿美元。

新氧日前公布的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则显示,今年第三季度公司总收入和净收入分别为4.31亿元和0.06亿元,同比实现增长,增幅分别达20.0%和550.3%。但环比双双下滑,相较于今年第二季度,新氧的总收入缩水0.20亿元,而净收入更是缩水近九成(2021年第二季度为0.56亿元)。

拉长时间维度来看,自2016年以来,新氧交出的业绩成绩单始终都不够理想。总收入虽然长期处于逐年递增态势,但同比增速却在逐年递减,即由2017年的428.22%一路降至2018年的138.03%、2019年的86.58%和2020年的12.45%。

与此同时,新氧同时期的盈利也忽涨忽跌、起伏不定,并且净收入仅有2019年突破亿元,其余时段均为百万元至千万元不等。

其实自2017年扭亏为盈后,一直到2019年,新氧的盈利情况有所改善,净收入呈现一路走高趋势,由2017年的0.17亿元增至2018年的0.55亿元和2019年的1.77亿元。不过,进入2020年,受疫情影响,公司业绩再度出现下滑,时至2021年前三季度,其净收入合计也不足两千万元。照此趋势发展至今年年底,新氧2021全年净收入若想突破亿元并非易事。

新氧的营收主要来源于信息服务和预订服务两方面,即医学美容服务商的入驻平台费和投放的广告费,以及该公司从用户和医学美容服务商交易中抽取的佣金。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早自2017年起,新氧信息服务业务及其他所带来的收入占当期总营收比重就呈现逐年递增趋势,时至2021年第三季度达到85.69%,相较于2016年的40.47%已翻倍。

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信息服务收入相对安全稳妥,该类收入占比高,也意味着公司所面临的经营风险较小。但与此同时,新氧期逐年递减的预订服务收入占比也意味着该公司用户成单量的下滑。数据披露,新氧来自预订服务收入占当期总营收的比重由2016年的59.53%一路降至2021年第三季度的14.31%,短短四年多的时间里缩水超40个百分点。

新氧营业收入及净收入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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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公司财报

政策趋严 争议不断

进入2021年以来,监管部门加大了对医美市场的管理以及对行业市场内乱象的打击。6月10日,国家卫健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于6月至12月期间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信息和医疗广告行为等。

同年11月初,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整治各类医疗美容广告乱象,着力解决危害性大、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对制造“容貌焦虑”等情形予以重点打击。

在此背景下,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披露的《2021年度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批)之医美领域不正当竞争篇》中,新氧遭遇多次点名。

2020年6月,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浙江省台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新氧平台上发布的医美案例并非当事人医院真实案例,而是使用虚假案例对自身进行商业宣传,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2021年1月,上海美希卓馨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内部员工,在新氧平台上发布的日记下编造用户评价、进行虚假宣传。

另据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新氧又新增了多条开庭公告,显示为多位明星对其发起侵权诉讼。截至2021年12月20日,在黑猫投诉平台上,与新氧有关的投诉量已多达313条,投诉主要涉及虚假宣传、客服不公正评审和及时处理、退款不退回原账户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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